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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

    批准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 军民融合科技评估机构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社会公共安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

    合作单位:公安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创遇网)

    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是我国科技成果评价领域的领军机构,是全国第一家第三方专业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是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军民融合科技评估机构,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与公安部科技信息所联合开展全国公安系统和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经过10年的发展,中科合创现拥有专职员工400余人,在全国拥有52个工作站和14个分中心,服务区域以北京为中心覆盖全国。

中科合创始终坚持“专业、权威、客观、公正”的理念,与科技部有关部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制定了多项有关科技成果评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率先在国内实现了评价结论的“可追溯、可查询”,成为我国科技成果评价行业内重大成果评价案例最多、评价结论认可度最高的第三方专业成果评价机构。

中科合创汇聚了20000多名包括院士、国务院参事、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高层次、权威的专家团队,能够胜任不同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累计召开评价会议10000余场,一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水利部规划设计总院、工信部第五研究所、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中心、中国航天、华为、今日头条、康弘药业等国内顶尖高校、知名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创新成果通过了中科合创的评价,通过评价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奖项、省部级奖项、行业奖项1568项,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超过3000亿元,获得国家奖励、直接融资、政府支持等金额超过15亿元。

2016年6月,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被废止后,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国家奖励
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科技奖项的重要佐证材料。
政府支持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中把第三方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定
是科研人员在职称晋升时,对其科研能力和研发水平评定的重要依据。
结题验收
是对科研项目研发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的创新性和效益评判的重要依据。
行业认可
通过行业权威专家的评价,有利于技术成果快速获得行业的认可。
价值认定
是在获取投资、融资、许可、转让、合作中对成果价值评判的重要依据。
技术交易
有利减少技术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沟通和谈判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市场推广
权威的专家意见和第三方评价报告,有利于技术成果快速在市场推广转化和产业化。
  • 1.评价材料形式审查
  • 2.签订委托评价协议
  • 3.遴选评价专家
  • 4.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
  • 5.作出成果评价结论
  • 6.出具成果评价报告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11-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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